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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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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丁先生咨询:交通事故发生当时,以为人没事就没有现场报警,结果过了两天住院了,这种情况还可以再报警请求交警部门处理吗?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答复: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接处警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市民陶女士咨询:我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到哪里申请?补贴多少?
区民政局答复:我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均可申请,已经享受过各类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此次不再给予补贴。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申请。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6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二是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老年人)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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