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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5日
有问必答
本文字数:497
市民贾先生咨询:业主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吗?
区法院答复:在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一般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委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业主主张物业服务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应当通过正当途径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或是通过合法途径向监管部门投诉,而不能以长期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此举不仅会严重影响小区内物业服务运行的稳定性,也将侵犯已交费业主的整体利益,造成恶性循环。
市民左先生咨询:区图书馆的图书借阅期限是多久?
区图书馆答复:每本书的借阅期限是20天,在20天内可以续借1次,续借时长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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