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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1日
娄庄的清代“房地产证”
本文字数:1601
◆朱熹 钱宏斌 袁小宽 姜老轩
钱宏斌 摄
连日来,娄庄镇三联村78岁的村民刘朋寿家里格外热闹,慕名前来欣赏清代“房地产证”的村民络绎不绝,看着石碑上隽秀的字体,听了姜堰区政协文史委原主任经顺祥、姜堰区博物馆退休文物专家窦亚平的解读,个个直呼传奇,仿佛穿越时空与祖先对话,感受着泰州历史文化的古朴厚重。
刘朋寿在独自居住的古老民宅里珍藏着祖辈留下的石碑,逢年过节都要祭祀叩拜。刘朋寿听父亲讲过,这块石碑一直放在刘氏家祠。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位于姜堰城区的刘氏家祠拆迁,刘朋寿的父亲和另一位村民抬着200多斤重的石碑走了10多公里,将它移至刘舍村。2000年,刘舍村与新盟村、楝树村合并为三联村,父亲多次告诉他,当年修建刘氏家祠时还缺点尾款,是他的祖父刘耀仁献出了七担稻,工程这才得以完工。正因为碑上有祖父的名字,所以刘朋寿和父亲这才格外珍惜,将它安放在家神柜的左侧,常年供奉香火,所以至今保存完好,几乎没有风化痕迹。父亲临终时嘱咐他一定要保管好这块石碑。“文革”期间,他将石碑藏进墙里,这才躲过一劫,上世纪九十年代石碑重见天日。
经顺祥擅长文史研究并热心于家谱整理,去年3月他外出旅游时听朋友刘锦稳提及刘家舍祠堂外迁的事,产生了兴趣,此后多次踏访刘家舍,最终得知刘朋寿家藏有刘氏家祠堂流出的石碑。
起初刘朋寿不肯搬出石碑,经顺祥就请来从刘舍村走出去的乡贤刘爱邦。现年85岁的刘爱邦是原姜堰市(姜堰区的前身)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宣传部部长,不但德高望重,而且比刘朋寿高两辈。刘爱邦出面了,刘朋寿自然会积极配合。
去年腊月,经顺祥请来窦亚平拓印碑文,尽管天寒地冻,但窦亚平还是凭借过硬的功夫拓印出较好的效果。窦亚平说,这是清朝官府的一块告示碑,碑高107.5厘米、宽56厘米、厚7.5厘米,立于宣统二年(1910),主要是告诉村民本地刘氏家祠的产权,可以说是清朝的“房地产证”。
春夏之交的好天气很适宜拓印。前段时间,经顺祥、窦亚平带领记者走进了刘朋寿家,了解石碑的来龙去脉和背后故事。乡贤、企业家刘瑞平特意赶回来并提供周到的服务,使得窦亚平再次得以拓印,两个多小时的忙活,效果很好。
石碑全文用正楷镌刻,顶格刻有“奉宪勒石”四字,正文首行为“钦加四品衔赏戴花翎调署扬州府泰州正堂加二级纪录四次赵為”。
正文如下:
给示勒石事,据刘荣贵、刘味斋、刘玉卿、刘祚呈称:乾隆三十六年,公置祭田四亩五分,延至后世祭祀湮没。光绪三十三年,族众将田查出收租,以备祭祀。因无祠产身祚,情愿立契,施田八分,以为建祠基地、轮管祭祀、抄契叩赏给示等情。到州,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示勒石。为此示仰刘氏族人等知悉。须知此项田亩留为祭祀之资,毋许刘姓子孙私收谷入槖,以及典卖情事。自示之后,倘有不肖子弟败废祠产,许即随时呈请究办。其各遵照毋违。特示
右仰知悉
可惜此碑无丹工、刻工姓名。经考证,此碑疑为清末民初姜堰有名的碑刻家臧柔所刻。告示碑记载,刘氏家祠建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至宣统二年(1910),刘氏族人呈报官府,请求为祠产颁发官府地契,得到官府批准,并勒石公示。
经顺祥说,该碑是一个官府告示碑,本身就是一件珍贵而完整的历史文书档案,由于精心保管,虽然历经一百余年风雨,还是基本保留了原貌,实属不易。该碑除保留完好外,还有两个特点。一是官府印是满汉同文。经泰州文博专家刘毅考证,官府印正文为“泰州之印”,且一边为汉文,一边为满文,这正是清代官府印的特征。“泰州之印”为小篆,这是秦代李斯创立的书体,富于艺术变化,还便于防伪,因此历代官印都采用小篆书体。这方“泰州之印”完全可以作为泰州历史文化名片的落款之印。该碑的第二个特点是,民间记载与官方文书同碑。在该碑落款的空白处,另刻了“筑祠赞襄人刘厚宽、长发、荣宣、佩芳、荣才、福、子白、元巽、子栋、惟柏、惟银、佑仁、万荣、志高、存仁、耀仁”等字样,字体自由,与正文明显有异,这是族人为不忘筑祠赞襄人的功德而添加上去的。木主牌位明确了筑祠襄赞人,使得石碑所载历史信息更加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