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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8日

区法院破产审判助力困境企业“破茧重生”

2021年,盘活土地120余亩,利用闲置厂房3万平方米,化解债务6.3亿元

本报通讯员 姜光宝

本文字数:922

2021年,区法院盘活土地120余亩,利用闲置厂房3万平方米,化解债务6.3亿元,安置职工400余人,增加税收6000余万元。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实现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流转,让“僵尸企业”“凤凰涅槃”。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破产审判质效。确立“一盘棋”思想,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由院长对重大事项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推动“破产办理”指标提升。制定《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坚持“繁案精审、简案快办”,通过整合人员、提前介入、压缩环节等措施推动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平均审理天数仅为48天。2021年审结破产案件66件,其中快审结案56件,结案数、结案率和结收案比三项指标均列全市第一。建立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制度,发挥合议庭对管理人履职行为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加大重整力度,挽救经营困境企业。区法院遵循“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综合运用重整、和解、预重整等手段,让生产经营暂时陷入困境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返市场。该院成功审结良帅服饰公司重整案,引进新投资人,短短9个月完成主厂区重整,并多次上门协调投资人之间的内部管理矛盾,公司迅速恢复生产。该院定期回访重整企业,帮助解决问题。在回访明欣医药集团时,区法院发现企业因重整前的失信行为存在信用修复困境,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删除不良征信记录,并向人行南京分行发送司法建议,得到人行高度重视,推动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出台。

强化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处置合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工作思路,深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通过专题汇报、要情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给党委政府,合力破解职工稳定和资产变现等难题。区法院与发改、招商等部门建立破产财产处置协调联动子机制,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时优先考虑、优先推荐破产企业资产。在处置“执转破”企业田野建材公司破产财产时,管理人考虑到公司拥有的混凝土生产资质具有较高价值,将生产资质和公司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打包”进行司法拍卖,因总价较高且资产用途特定,拍卖一度陷入僵局,后经协调,由发改部门引荐辖区一家大型混凝土企业购买,并以此组建泰州凯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达到“换壳新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