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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9日
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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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先生咨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家“共用”吗?
市医保局答复:目前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家庭共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单建统筹人员),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用于支付个人账户规定可支付的费用。家庭共济人员必须为我市正常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至全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绑定业务,办理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采用告知事项承诺证明家庭关系。因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共济账户暂不可实时结算。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费用的原始发票,至全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报销业务。
市民裴先生咨询:孩子在外地上小学,我想下半年将孩子转回来上学,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市教育局答复: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学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对于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若业主(父母和学生三人)的户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每年8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施教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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