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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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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子怡 姜堰区第二实验小学康华校区六(7)班
暑假的一天,我从图书馆出来,买了一根冰激凌,一边悠闲地吃着,一边静静地等着公交车。公交车来了,我准备上车时,一位叔叔突然冒冒失失地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冰激凌掉到了地上。
“你怎么能这样?你赔我冰激凌!”
“谁让你不注意的,我没时间和你在这儿闹!”
他头也不回地上了公交车,我只好跟着上车了。在车上,我一直打量着他:小小的眼睛,但没能掩盖住他的内心的愧疚。身体斜坐在座位上,一只手不停地在座椅上划着,显得十分急躁。
突然,我的脚似乎碰到一个东西,低头发现是个鼓鼓囊囊的钱包。会是谁的呢?没人要就归我吧!我捡起钱包,好奇地仔细看了看,发现里面有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人与刚刚那位叔叔长得十分相似。我正准备给他时,突然自私地想:他刚刚那么恶劣地对我,我不能给他,我要用他的钱来买一百根冰激凌作为对我的补偿。
一番心理战后,我有点动摇了。他会不会有什么急事呢?不然怎会带这么多钱呢?我这样会因为一时的自私而伤害了别人。在良心的谴责下,我毅然决定:不管别人是什么样的人,人家的东西都不能占为己有。
我正想把钱包给他时,车门打开了,他起身就走了出去,我连忙跟上去对他说:“叔叔,您的钱包!”他转身接过钱包,激动地说了一大堆感谢我的话。
当他想起我就是刚才被他撞的小孩时,顿时向我道歉,并说我帮了他大忙。我连忙说:“没关系,叔叔。”接着,他告诉我,他的儿子生病住进医院,他要赶紧去交医疗费。
想不到我的良心发现,不但避免了一次严重的后果,而且让别人主动承认了错误,我心里像吃了巧克力似的甜。
善莫大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指导老师 潘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