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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3日

诉前调解化纠纷 便民服务赢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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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万娟)“没想到我不用出重庆,案件也能调解成功。货款我已经收到了,感谢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确实好!”日前,原告重庆某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给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刘世红发来感谢短信。

今年1月,原告重庆某医药公司与被告江苏某医药公司签订一份药品买卖合同,重庆某医药公司将货款汇至江苏某医药公司账户,但被告收到货款后未按约发货,又未退还原告货款。重庆某医药公司遂诉至区法院。接到案件后,刘世红考虑到本案标的额并不高且原告在重庆。为切实减轻当事人异地往返奔波之苦和节约审判资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刘世红利用微解纷多元化解平台远程视频调解。刘世红认真梳理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深入分析和耐心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江苏某医药公司向重庆某医药公司退还全额货款58710元。双方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后共同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立案庭及时制作并送达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整个调解过程不到2个小时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