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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3日

区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召开

决定于7月25日至27日召开区第十三次党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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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颜禹铭 特约记者 姜伟)昨日,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召开,研究决定关于召开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有关事项。区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区委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区委委员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员负责同志,区纪委委员列席会议。

区委书记方针代表区委常委会通报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情况。即将召开的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委部署,经区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决定并报市委批准同意召开,对动员全区上下圆满完成姜堰区“十四五”规划、谱写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姜堰篇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筹备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精心起草大会文件材料、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两委”人事安排、周密细致做好会务准备,确保大会筹备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材料起草印制、会场布置、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已基本就绪,大会将于7月25日至27日在姜堰召开。

会议讨论修改了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区委工作报告和区纪委工作报告(讨论稿);讨论通过了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日程(草案);讨论通过了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相关人事安排方案和出席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方针指出,五年来,各位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包括各位纪委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原则,积极参与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模范执行区委各项决议,热情支持区委常委会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拼搏、真抓实干,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希望大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新时代姜堰精神,争先进位,实干担当,为谱写新时代姜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