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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我区警方破获牛年入室盗窃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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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应婷婷 特约记者 张玉成 通讯员 李剑钧 陈亮 沈静 韩翔)黑龙江籍男子赵某今年1月出狱后不思悔改,屡伸贼手,甚至在农历大年初一凌晨闯入民宅盗窃。我区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于2月20日将赵某抓获归案。

1月26日,我区警方接到梁徐街道村民张先生(化名)报案,称其停放在自家院内的电动车被盗。民警到场调查得知,早晨8点起床后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院门敞开。民警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一男子。

2月12日(大年初一),家住城区的一对夫妇起床后惊讶地发现院门开着。“睡觉前明明锁了院门!这是怎么回事?”夫妻俩赶忙四处查看,发现家中11000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调查情况、勘查现场。经查,当天凌晨一两点时,犯罪嫌疑人通过翻墙、爬窗的方式进入二楼,然后到一楼房间,偷走了抽屉中的现金。警方将此案件线索与春节前夕入室盗窃案件线索对比研判后,发现嫌疑人为同一男子,经进一步侦查,锁定嫌疑人为黑龙江籍男子赵某。

现年38岁的赵某多年前来到姜堰,自2011年以来多次因盗窃被司法机关处理过,今年1月10日刚刚刑满释放。经过循线追踪和严密布控,2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姜堰大队便衣民警在城区一家浴室将赵某抓获。

据区公安分局梁徐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赵某前科累累,即使新春佳节期间也四处寻找目标实施盗窃,春节前夕至落网连续作案数起。审讯中,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赵某被传唤至梁徐派出所接受讯问时,该所教导员发现赵某的步态与张埭村盗窃车内财物嫌疑人的步态较为相似,经过反复研判比对及突击审讯,确认该案为赵某所为。民警通过核查赵某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及身份证,发现均为被盗物品,从而侦破城区两起入室盗窃案、两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