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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区公积金中心办结我区首笔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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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勇华)日前,区公积金中心为市民秦先生开通“跨省通办”模式,办结我区首笔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

原来,市民秦先生夫妇准备在姜堰购房,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姜堰分中心业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得知,由于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深圳市,需要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他作为共同借款人才可以在姜堰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由于受疫情影响,秦先生来去深圳办理手续不方便,区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及时通过网络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并实行两地联办,两个工作日就办理完成了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