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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1日

法律援助让“空巢老人”赡养难不再难

本文字数:1207

【基本案情】

2018年年底,俞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走进了一位衣衫不整的老太,经中心值班工作人员询问,原来她是俞垛镇春草村4组村民余某某,来咨询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儿子不赡养她的问题。余某某育有两个儿子,现均已成年、成家。前几年其丈夫去世,余某某身患多种疾病,四肢无力,丧失劳动能力。其丈夫生前治疗期间花光了全部积蓄,现在她的生活举步维艰。目前,她既没有生活来源,在家又无人照料。之前,已要求村委会进行过调解,但是没有效果。两个儿子因为赡养母亲问题,相互推诿,弟兄之间矛盾恶化。老人的身体每况愈下,无奈之下,到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

 

【援助之路】

俞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申诉后,司法所迅速跟所在村的负责同志取得联系。根据村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该户的两个儿子确实比较特别,村委会多次进行过调解,但是均未取得效果。在跟当事人商量对接后,决定为她申请法律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立即将案件指派到辖区的泰州精诚法律服务所并由法律工作者陆余林承办。承办人接到案件后,迅速到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并火速到区人民法院立案。很快,法院组织开庭审理。法庭上,大儿子一度情绪失控、相当不稳定,审理法官曾几次安排休庭。休庭过程中,法官通过对其宣讲《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应法条,以案释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说人间情理、讲法律规定,使被告情绪逐渐恢复。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两个儿子态度有了明显改观,情绪也明显扭转。就这样,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承办人的耐心说服教育,最终达成协议:由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老人800元,并在当月的20日前支付;前期发生的7000多元医疗费,由两人平均承担;以后如果再有医疗费用,仍然由两个儿子平均支付。至此,一件多年处理未果的赡养案件,经过法院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调解的形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受援人万分感激:是法律援助使她摆脱了多年的困扰,不仅解决了她的老有所养,而且修复了他们家僵化多年的家庭关系。

 

【援助工作者之语】

身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陆余林,深知法律援助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此案中,通过走访村委会及其邻居,得知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证,身体状态又每况愈下,因赡养产生的纠纷使整个家庭亲情走到了低谷,如果不及时化解,不仅会影响老人的日常生活,而且会对老人的精神产生极大的打击。法律援助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老人处理繁杂的纠纷事务,让子女尽到赡养义务,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就是在法律的大前提下用真心换真心,用真情连真情,让每一名受援人感受到法治的温暖,这就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

 

【援助政策解读】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主张获得赡养相关权益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援助热线:8880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