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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我为发展献一策——委员建言选登(一)

本文字数:1289

今年以来,区政协坚持把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当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广大委员、镇街特邀委员和特邀信息员的作用,努力做到“收集求广、选题求准、编报求快、效果求实”,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围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主题,区政协委员黄辰、宋兆顺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规划、道路设计、绿化工程的建设和改造上充分考虑我区交通运输的实际要求,逐步提高镇村道路建设等级标准。要积极与上级公路管理部门对接,加大县道管护力度,解决道路较窄、弯道、沿村路、沿河路及各种交通方式混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对破损路面,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提高抢修、整修效率,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改善通行环境,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改造道路要充分征求交警部门意见,在道路交叉口、村道路口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绿化种植设计,避免植物遮挡驾驶员的视线、标识标线,保障视线通畅,安全前行。要精准增设急弯、陡坡、限速等警告标识,设置和完善抓拍、测速等交通安全电子设施,在企业、学校、村口增设减速带、爆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是增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对农村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了不少资金,地方三级政府也应加大投入,用于对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优化通行环境;同时,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查无牌无证驾驶以及人货混装、超载、超速、逆向行驶、机非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交通运输秩序。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机制。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协同镇街构建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网络,将镇街派出所、安监站、农机监理、运政等部门的力量进行整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局面,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村客运安全、摩托车交通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

 

围绕“建立农业种养功能区”主题,区政协委员严本荣建议:

一要合理建立农业种养功能区。种植业和养殖业是我国农村传统产业,任何时候不可能取缔或禁止,只能扶持政策引导其按规有序发展,才符合客观规律。为解决“种不妨养、养不妨住”的矛盾,应建立“种养+”农业功能区,即在远离居民区的种植区设立一块养殖区,在养殖区周围配套一块足以消化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种植区来消化养殖残渣残液,既解决随意排放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又将残渣残液就地就近还田改良土壤,降低成本,省工节本,还能减少化肥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

二要严格建设养殖标准。在种植区内划分养殖区,上级要与国土部门协调好临时建筑的面积、规模以及退耕的保证金标准,为划分功能区提供政策性许可,同时要设立强制进功能区的养殖规模标准。同时要根据养殖业排放量标准与种植业的肥料需求,制定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规模标准,确保供需协调,相得益彰。

三要实现政策扶持。要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初期投入较大,要保证引导业主按规模有序进行,财政需要扶持引导,制定符合种养规模,按规进功能区的奖励扶持政策,扶上马,送一程。

四要完善相关立法保障体系。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调研立法,从法律层面提供养殖污染排放标准,供执法参照,从而保证在法律法规内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