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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30日

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试行网上报名,明确房屋产权性质,推行学位学段管理,民办学校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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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郁菲菲 特约记者 黄为)日前,我区出台《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部署了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意见》安排今年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7日17:00,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5日-28日17:00。8月3日-5日安排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到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公示时间为8月12日-18日。

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新生入学登记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不动产(或房产)证;户口簿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幼儿发展报告书。七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不动产(或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

与往年相比,今年《意见》出现政策性调整,主要有四大变化。

试行网上报名。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试行“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相关信息查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7月7日-13日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

明确房屋产权性质。不动产(或房产)证是指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祖辈持有的普通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的完全产权,与家庭成员(三代以内的直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普通住房、车库、期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推行学位学段管理。根据城区教育资源现状,同时参照周边地区普遍做法,从今年起对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实行学位学段管理,即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同一房产只提供对应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一个入学名额(同一家庭除外),在该学位使用结束前(幼儿园3年、小学6年、初中3年)不再提供入学学位。

民办励才学校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同招。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规范实施公民同招,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励才实验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时,邀请公证机关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意见》还对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对象、施教区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工作作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