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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6日
姜堰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名单公告
本文字数:387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法合规筹集和调剂社员的闲余资金,用于互助投放社员生产生活,有利于缓解农民贷款难题。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5〕112号),泰州市姜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的原则对辖区1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进行规范整改,完成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由民办非企业法人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注册登记工作。现将已“转籍”备案农民资金互助社名单予以公告。
请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参加本社的民主管理,监督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若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内容重点关注:是否与本社成员外的人员发生资金互助、是否执行每年1-2次集中成员入社规定、是否违反规定向成员许诺固定利息、是否暴力催收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523-88869605
特此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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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前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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