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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
新国标实施,你的电动车还能上路吗?
——对话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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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应婷婷

应婷婷 摄
电动自行车能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不少便利,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但交通违法多、事故频发也成了电动自行车出行领域的通病。从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开始实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勇。
记者:什么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陈勇: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称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调整了对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千米/时,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记者:什么是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陈勇: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称为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记者:2019年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陈勇: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非本籍居民居住证明)、车辆购置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携带车辆至市区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全省统一新号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时,车主需提供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因此,在2018年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上牌时,车主必须提供车辆增值税发票。如果该发票遗失,车主可以到购车店申请补开。如果找不到购车店,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
记者:上牌费用多少?
陈勇:上牌不收取费用。
记者:已申领过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是否需要换领新式的全省统一号牌?
陈勇: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仍然使用原有牌证。
记者:已经购买使用但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陈勇:对凡是2019年4月15日前(不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限予以延期,从4月15日起后延60天。凡在用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无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携带车辆及相关资料,到住所地辖区派出所便民服务点由工作人员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自愿办理防盗备案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特别提醒:2019年4月15日后(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不符合新国标,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记者:防盗备案号牌可以使用多久?
陈勇:对领取防盗备案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5年,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记者:今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注意事项有哪些?
陈勇:1.禁止无牌车辆上路行驶。2019年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查未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2.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能否上牌?
陈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且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才可以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予登记。
记者:您觉得如何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
陈勇: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非公安交警部门一家之责,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在源头生产环节,要让出厂的每辆车都符合新国标标准;在流通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要让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无处遁形;在路面执法环节,交警部门要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上路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