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19年03月01日
我区获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854万
本文字数:168
本报讯(通讯员 经建)日前,我区获得2018年江苏省财政厅预拨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854万元。
据了解,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并严格按照财政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该资金的设立对加快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链接:
2016年以前数字报
◎
《姜堰日报》泰州市姜堰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20036465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