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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交通行政执法保障交通强区进程

本文字数:877

作者介绍:

曹乃明 1962年8月出生,现任区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综治办主任

 

 

改革开放以来,公路、水路、铁路、港口等交通运输领域发展迅速,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也为交通运输生产力的释放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提出了综合交通运输的要求,与之相对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也面临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

我是从部队转业到交通运输战线的一名中层干部,到地方工作了24个年头,一直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由分散到统一、由单独领域行业执法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变革”。

就公路运输行政执法来说,改革开放之前,公路上有监理和路政两支执法队伍。之后,监理移交公安机关,道路运政成为改革开放发展中道路运输市场化监管的产物。

水上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也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前,水上行政执法队伍是港监,现在已经发展成海事、港政、航道等队伍。

从姜堰情况看,改革开放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管6个执法门类,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改革开放后姜堰出现的这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队伍,有法律、法规授权,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有的是泰州市局垂直管理,有的是属地管理;有的是行政编制,有的是事业编制,全额拨款,有的是自收自支。

随着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庆、广东、福建等地,承担了探索“先行先试”的任务,不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改革实践证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对行政相对人有益,提升了执法效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党的十九大制定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提出建设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在国家层面不断推进和地方相继试点的大背景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今年下半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位,并要求地级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近段时间内改革推进到位。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现代综合交通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法治引领和支撑保障,是交通强国的“软实力”,更是“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