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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区法院执行干警冲云破雾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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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琦琦 通讯员 万娟)11月27日一早,区法院执行人员张明杰就接到申请人郑某等工人们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企图趁浓雾天气转移厂内已查封机器设备的消息。虽大雾缭绕,张明杰毫不犹豫,立即率组员出发前往该厂房。
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系民间借贷纠纷、工资争议、买卖合同纠纷等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张明杰通过多种渠道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未查到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张明杰多次赴被执行人公司执行,同时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联系,要求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郭某有意躲避,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公司厂房、办公房、设备。
浓雾下的市区能见度不足50米,给驱车赶路的干警们带来极大不便。当张明杰一行到达城东村该厂房门口时,看到正在装载查封设备的两辆货车。执行人员立即上前拦截,并将两名货车司机带至区法院教育。
经过半天的疏导工作,两名货车司机主动将装载的设备返还至原处。
目前,张明杰已将该食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办公房、设备移送拍卖,并打算将被执行人郭某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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