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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区财政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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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孟平)今年,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今年区财政局按照《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安全科技创新、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基层基础建设和考核奖励等;按照《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在财政预算中设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对区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补贴,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镇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按照《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三级网格员区级考核奖励列入财政预算,推动网格长、网格督导员和网格员三级网格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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