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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8月30日
            
        
        区财政局为200万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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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吴凤广)前期,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姜堰区镇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根据区连片办对全区29套镇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核查结果,安排奖补资金近191万元。
为了改善农村水环境,加快农村生产污水集中处理,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环保部确定江苏省为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国试点省份,我区也编制试点工作五年规划,计划新建74处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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