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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0日

坚持四个必须 严格依法搬迁

——三论城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

本文字数:661

本报评论员

 

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能否开局良好,一炮打响,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每一个工作人员能否吃透政策标准、严格依法依规;能否牢固确立法治思维,把依法搬迁作为第一原则。近几年我区征收搬迁工作之所以取得成功,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了“四个必须”,把征收搬迁工作置于阳光下,赢得了广大搬迁户的支持和拥护。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是实现和谐搬迁的重要前提。要做到公平、公正,就必须坚持政策、程序、过程公开。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征地搬迁、旧城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因此,在整个搬迁、补偿、安置过程中都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努力维护而不能损害群众利益。一是程序必须合法。特别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地块,相关规划、计划、房地产调查认定处理、补偿方案修订、资金存储、风险评估、征收决定等规定和程序一个都不能少。二是政策必须合理。补偿安置政策合理可行,就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被搬迁户能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就不可能抵制征收搬迁。三是操作必须公平。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做好群众工作,既要讲究方法艺术,也要兜牢底线原则,不能让“犟头户”得利、也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四是过程必须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密切干群联系的粘合剂、催化剂。对搬迁政策、搬迁方案、评估结果、协议签订、补偿价格等等,都要按照承诺要求加以公开,接受查对、咨询和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行为,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