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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0日
开发区出台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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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于光宇)日前,开发区制定下发《开发区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以切实加大社会稳定工作考核推进力度。
新的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开发区社会稳定工作,采用百分制,实行一季度一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综合日常工作完成和信访维稳实绩,并突出上级抽查扣分情况,综合考核。
与此同时,开发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访责任制度的规定,制定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25种情形,分别实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免谈话、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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