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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8日
我区召开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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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潘俊)5月5日,我区召开“3+4+N”作风建设攻坚行动和“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文来参加会议。
“3+4+N”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强化四项措施、建立N个制度。三个专项行动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检查;强化四项措施指织密监督检查网格、建立挂联督导制度、实施作风任务派单、开展问题专项整治;建立N个制度指针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切实加强制度供给,逐步建立健全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微官微权微腐败”指盯紧“微官”、规范“微权”、剑指“微腐败”。盯紧“微官”指开展“基层责任压实”行动、开展基层作风整饬行动、开展基层问题线索“起底”行动;规范“微权”指实施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实施村务公开阳光行动、实施村务监督实效提升行动;剑指“微腐败”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开展村(居)集体经济增收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
刘文来指出,开展专项治理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重要保证、是夯实执政之基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抓手,与会人员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切实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的政治站位。刘文来要求,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在“3+4+N”作风建设攻坚行动上要突出紧抓节点、紧抓重点、紧抓长效,在“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上要突出聚焦基层、聚焦整改、聚焦立制,在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共性要求上要突出围绕“发现问题”抓排查、围绕“解决问题”抓分类、围绕“防范问题”抓巩固,切实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效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同,推动责任共担,加强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的履责合力,为保障推动全区更富含金量的崛起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相关负责人专题领学解读了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16个镇(街道)、9个牵头部门分别签领了“双派单”工作任务,明晰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两个责任”分工,发挥叠加推进作用。淤溪镇、大伦镇、农工办、人社局4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